當前位置:上海音孚實業有限公司>>技術文章>>生物質能美好規劃重在落實
國家《生物質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到2015年,我國生物質能源利用量要超過5000萬噸標煤,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消費比重要提高到11.4%,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要減少8%~10%。然而,在規劃期將近過半的當今,現實情況與既定目標的遙遠差距,讓業內人士發出質疑。
實際上,生物質能源有規劃、難落實已是個老問題。在“十一五”相關規劃中,多項生物質能源發展目標就沒能如期實現,特別是生物質成型燃料和非糧燃料乙醇的欠賬很多。對此,筆者以為,有關部門在制定規劃的時候,既要注重科學和符合國情,又要千方百計確保目標按期實現。在生物質能源規劃的制定和落實過程中,要特別注意以下問題。
規劃要充分論證。制定某項生物質能源規劃,首先要充分論證其是否有推廣價值,是否符合國情,是否會得不償失,是否安全環保,然后才能做出綜合評價。在這個環節當中,特別要對項目開展生命周期評價,即比較分析其在制造過程中消耗的化石能源和環境影響的得失比值。這既有商業考慮,更關乎這類新能源的生命價值。試想,研發生物質能源是為了彌補日漸稀缺的石油、煤炭等化石能源,如果為取得一定量的新能源而要消耗等量或以上的傳統能源,肯定得不償失,其生命周期不會長久。
規劃要因地制宜。我國雖幅員廣闊、物產豐富,有著多種供選擇的生物質品種,但生物質能源對原料供應有著特殊要求,特別要有足夠的數量保證和合理的供應運輸半徑。比如,在一些具有灘涂資源的地方,可以布局以玉米秸稈為主要原料的燃料乙醇項目;在一些大都市周圍,可以布局以餐飲業廚余垃圾為主要原料的生物柴油項目;在南方丘陵山區,可以布局以木薯為主要原料的非糧燃料乙醇項目。這些,都體現了因地制宜的原則,旨在保障原料的有效供給。
規劃要有政策保障。我們應當看到,即使一個生物質能源項目有了比較成熟的技術支撐,要實現產業化和規模化也并非易事。因為企業是項目的生產擔當者,其zui重要的身份是商品經營者,有著盈利的本質要求。所以,這就要求政府在稅收、財政方面給予激勵,使企業的生產能夠順利進行。
規劃要重在執行。目前,國內生物質能源試點步伐緩慢,反過來影響和阻礙了該產業的發展。比如,我國燃料乙醇于2001年就開始生產,先后在吉林、黑龍江、河南、安徽、廣西等地建立了生產基地,形成了200余萬噸的生產能力。但如今10多年過去了,在車用汽油添加燃料乙醇的推廣示范過程中,仍僅有不足10個省區在做封閉使用試點,而且試點情況雜亂無章。究其原因,顯然是執行保障力度嚴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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