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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份儀 水分儀 國家標準中關于炭素材料內在水分的測定方法
本實驗方法參照國標GB-T24527—2009
國家標準中關于炭素材料內在水分的測定的方法
1范圍水份儀
本標準規定了炭素材料內在水分的定義、儀器和設備、試樣制備、試驗步驟、結果計算和水份儀的精密度。
此標準適用于石墨制品、炭制品、炭糊和特種石墨制品等各種炭素材料內在水分的測定。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427炭素材料取樣方法
GB/T8170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炭素材料的內在水分是指空氣干燥試樣加熱至110℃±5℃時失去的水分。
3.2
若炭素材料在不高于50℃溫度下連續干燥1h后試樣的質量變化不超過0.1%,則該試樣稱為空
氣干燥試樣。
4儀器和設備
4.1分析天平:感量0.1mg。
4.2干燥箱:帶有自動控溫裝置,內裝有鼓風機,并能保持溫度在110℃±5℃范圍內。
4.3干燥器:內裝變色硅膠或無水氯化鈣。
4.4玻璃稱量瓶:直徑70mm,高30mm~40mm。
4.5瓷皿:60mL。
5取樣和制備
5.1按照GB/T1427規定取樣。
5.2石墨制品和特種石墨制品試樣粉碎和研磨至全部通過0.20mm的標準篩網。
5.3炭制品試樣粉碎和研磨至全部通過0.20mm的標準篩網。
5.4炭糊試樣破碎至4mm以下,充分混合,用四分法縮分至約60g后,再全部破碎至通過0.50mm
的標準篩網。
5.5各試樣均需在不高于50℃溫度下干燥制成空氣干燥試樣。
5.6各試樣制備后應立即進行水分測定,如不能立即測定時,應立即將試樣保存在磨口瓶中。
興化市精泰儀器儀表有限公司的精泰牌水份儀*符合上述標準,數字顯示含水量百分比產品重量各種數據都顯示于顯示屏上,讓您一目了然,集精密天平與烘箱與一體,美觀方便又實用,又不占空間。是實驗室*的產品,適用于各大碳素材料的廠家水分測定,咨詢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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