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帶動天津環保產業的投資
閱讀:345發布時間:2015-5-19
伴隨著“大氣十條”和“水十條”的接連發布,環保產業進入了一個急速升溫的時期,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法律倒逼改革已經初見成效。全國各地企業均將設備提升改造提上了日程,動輒數萬億的產業投資已經拉開帷幕。
面對高昂的排污罰款,企業的環保賬本已不再保守,產業對接會上需方企業座無虛席,只為謀得治污良策。
如此看來,“*zui嚴環保季”已經到來,經濟與環境的博弈平衡已悄然打破,環保產業急速升溫已成為事實。
(一)法律倒逼改革
*以來,我國環保部門的處罰力度、*手段難以震懾日益猖獗的環境違法行為以至于霧霾天氣持續不斷、水污染事件層出不窮。“環境污染越來越嚴重,其中zui重要的原因就是違法成本過低,對企業的約束力形同虛設。”節能環保超市技術主管徐亞鵬說。
以企業排污為例,幾年前,違法排污上限罰款大約在10萬元左右,按照行政處罰程序作出罰款、申請*強制執行罰款改正違法,走完法律程序一般要從幾十天到幾個月,而如果違法排污者不自覺守法,在此期間節省的違法成本往往是一次罰款的許多倍。因此,不少企業鋌而走險,硬著頭皮認罰。
然而,2015年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環保法》實施以后,對于企業違法排放來講,等同于噩夢的到來,因此,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環保法》被業內稱為“*zui嚴環保法律”。
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環保法》之所以稱之為“*zui嚴”,源于它的強勢。“按日處罰不封頂這一點,讓很多企業十分忌憚,這意味著從前低成本違法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這也是被稱為"*zui嚴"的直接體現。”徐亞鵬說。
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環保法》明確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徐亞鵬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以一個大型化工企業為例,如果其排污沒有達標,根據相關規定要處以罰款,按照每天10萬元來算。待30天后環保部門上門抽查仍然不合格,那么他的罰款將達到300萬元。如果一年都不達標,那么罰款將累計至3650萬元,罰款不設置上限,直至其達標為止。
“可以說,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環保法》以及"大氣十條"和"水十條"等法律,真正的讓企業有了痛感,這也說明法律倒逼改革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徐亞鵬說。
(二)企業積極對接
發現再也無法“討巧”后,企業也紛紛投資轉型,加大力度改造設備,希望能夠改變現狀。5月6日,一場針對鍋爐改造和污水處理的技術對接會在濱海會展中心舉行,數十家企業將會場擠得水泄不通。
天津長蘆海晶集團安全環保保衛部副部長葛明軍在會場上表示,現在企業內有一臺工業窯爐,執行的是國家標準,但是天津市的地方標準將于2016年1月1日執行,所以還需要進一步對設備進行提升改造。“目前,我們已經與幾家科技企業對接,在剩下的這幾個月的時間中,進行市場調研、設備改造,力爭盡快達到環保排放標準新的要求。”葛明軍說。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環保法》實施后,環保科技企業受益匪淺,曉沃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自“大氣十條”和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環保法》頒布后,對接的企業絡繹不絕,包括濱海新區6家重點企業在內均與其進行合作,重點對鍋爐煙氣除塵和脫硫脫硝等環節進行提升改造。“數據zui能說明問題,我們去年的銷售收入為3400多萬元,但是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環保法》實施后,今年前5個月我們的銷售收入就超過了8000萬元,所以我們希望今年的銷售收入能夠超過1.5億元,從目前的情況看,應該不成問題。”該負責人說。
對此,天津節能環保超市桑換新表示,在法律的帶動下,無論是需方企業還是環保科技企業,技術對接都呈現出快速上升的態勢,這一點在京津冀地區尤為明顯。“自2013年9月大氣十條頒布至今,我們累計召開了30余次對接會,200多家國內外環保企業參加,服務京津冀治污企業2000余家,預計技術合同額能夠達到1.5億元。”桑換新說。
(三)治理初見成效
在法律保駕護航和企業積極配合之下,天津的環境治理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根據天津市*公布的數據,與去年同期相比,天津市6項大氣主要污染物濃度均有所下降,依降幅排列,二氧化硫下降40.2%,PM2.5下降15.2%,一氧化碳下降10%,二氧化氮下降7.8%,臭氧下降6.8%,PM10下降4.9%。一季度,全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8.39,同比下降14.7%。為了進一步提升市區的環境水平,中心城區燃煤供熱鍋爐已經全部改燃并網,全年減煤496萬噸。
同時,天津市*還組織開發了涉氣污染源排查信息平臺,通過航拍和實地排查等方式,用圖表將全市各區域、各類別的涉氣污染源清晰地顯示出來,從而及時對發現的問題制定“一源一策”治理方案,加快改善城市環境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