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堰門的調節河北堰門的調節
調整間隙方法如下: A:閘門(堰門)安裝以后,在門框反面用塞尺進行檢查,如達不到要求應在閘門(堰門)正面松開相應部位的基礎螺栓之螺母,然后用斜鐵在門框與土建之間進行調整。 B:如在楔塊間隙偏大,在閘門正面把楔塊再做進一步調整,直至符合標準要求為止。 7、 待以上工作全部結束后,方可進行二次澆注,二次澆注必須密實無滲漏、門框與土建處澆足抹平。在二次澆注結束后,應將砂漿濺入門板與門框密封面上的砂漿清理干凈,以確保閘門密封效果。 等以上工作全部完工并在二次澆注混凝土凝固后,方可進行通電調試。 另安裝時不要將門體互換,由于閘門(堰門)在出廠前均經過配對鏟削碾磨,以確保閘門(堰門)的密封性能。
調節堰門測試1.所有堰門及電動啟閉機在制造與裝配后,以及在制造廠發運前均經過檢查及整機試驗。其中包括材料的檢查與試驗、制造時的部件與工藝檢查制造后性能測試及油漆工作的檢查與測試。2. 校核啟閉機的所有功能,并進行常規試驗。3.堰門檢驗后將門板與門框組成整體后包裝及運輸.
可調式堰門出廠時應附有產品合格證、產品使用說明書及裝箱單。
1 產品使用說明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a.制造廠名;
b.用途和主要性能規格;
c.作用原理和結構說明;
d.標有主要外形尺寸和連接尺寸的安裝圖;
e.主要零件材料;
f.維護、保養、安裝和使用注意事項;
g.可能發生的故障和消除辦法;
h.附件清單。
2 產品裝箱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a.訂貨單位和合同編號;
b.制造廠名和出廠日期;
c.產品名稱、型號及規格;
d.產品數量及凈量;
e.所附文件的名稱和份數。
產品裝箱單應加蓋制造廠裝箱檢驗員的印章及檢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