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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電廠氨逃逸監測分析儀系統
2015 年 12 月國家*、*、國家*聯合印發了《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環發[2015]164 號),要求將東部地區超低排放改造任務總體完成時間提前至2017 年前,中部地區力爭在 2018 年前基本完成,西部地區在 2020 年前完成[1]。截至目前,全國燃煤電廠已完成 50%以上裝機容量機組的超低排放改造,有效降低了火電機組污染物排放總量。然而,很多已投運的超低排放環保設施也暴露出設計裕量過大、改造過度、運行能耗過高等問題。
本文針對燃煤電廠脫硫系統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從工程設計邊界條件、設計方案、運行方式等方面進行優化研究,提出節能優化措施。
1 脫硫系統設計邊界條件確定
脫硫系統設計邊界條件的確定,決定了其改造工藝方案的選擇。《火力發電廠煙氣脫硫設計技術規程》規定:煙氣脫硫裝置的設計工況宜采用鍋爐BMCR、燃用設計煤種工況下的煙氣條件;已建電廠加裝煙氣脫硫裝置時,宜根據實測煙氣參數確定煙氣脫硫裝置的設計工況和校核工況,并充分考慮煤源變化趨勢。
我國多數火電機組燃煤煤質波動較大,而目前我國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環保指標極其嚴格,不允許每小時污染物排放均值超標。因此,為減低環保風險,目前火電機組脫硫裝置增容提效改造普遍存在改造設計煤質裕度過大、硫分虛高的現象。加之,當前國內燃煤火電機組整體負荷率偏低,往往造成多數機組脫硫裝置實際運行工況嚴重偏離設計工況,運行能耗較高,運行經濟性較差。因此,在對現役機組煙氣脫硫裝置進行超低排放改造時,應合理確定設計邊界條件。設計煤種宜根據電廠近 3年實際燃煤情況,選擇可覆蓋近 3年燃煤質量 95%以上的硫分參數,或綜合考慮煤源變化、燃煤摻燒趨勢等選擇合適的設計硫分參數,不建議以短期燃煤煤種硫分峰值作為設計硫分。
燃煤電廠氨逃逸監測分析儀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