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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廢水處理應遵循哪些原則
閱讀:95 發布時間:2022-12-31.安全性原則
不同廢液一般不允許混合,避光、遠離熱源,以免發生不良化學反應。對高濃度廢酸、廢堿液要經中和至中性時排放。同時也要注意盡可能避免二次污染,在實驗室廢水的回收處理中,如果不可避免的要使用其他化學藥品,一定要注意加入配比,防止新添加的化學成分進入廢液造成新的污染。
直接盛裝廢液的容器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容器的材質必須與廢液相容(不互相反應);
(2)容器要滿足相應的強度和防護要求;
(3)容器必須完好無損,封口嚴緊,防止在搬動和運輸過程中泄漏、遺撒;
(4)每個盛裝廢液的容器上都必須粘貼明顯的標簽(或原有的,或貼上新的標簽,注明所盛物質的中文名稱及危險性質),標簽不能有任何涂改的痕跡;容器都必須留有適量的空間,不能裝得太滿。
2.減量化原則
在使用各種化學試劑進行測試分析的過程中,應嚴格操作、監督,防止滴漏,減少流失。對于一些實驗用到的冷卻水,盡量做到循環利用,盡可能減少實驗室廢水的產生量。
3.無害化原則
根據不同廢水的理化性質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環保處理。例如,處理重金屬廢液時,由于重金屬有機態往往毒性比無機態強很多,因此應盡可能將有機態重金屬轉變為無機形態進行排放。
4.資源化原則
在對實驗沒有妨礙的情況下,盡量回收溶劑,重新利用。努力提高回收率既可以減少經濟損失,又可以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