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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1886發布時間:2018-3-17
海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
關于印發《海南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噪音在線監測系統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洋浦經濟開發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各相關單位:
根據《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進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噪音在線監測系統的通知》(瓊建質監函[2018]186號)要求,在全省范圍內推廣使用揚塵噪音在線監測信息管理系統,加大我省防治施工現場污染環境工作力度,確保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揚塵及噪音等問題得到有效控制。現將《海南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噪音在線監測系統推進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海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5日
海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
海南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噪音
在線監測系統推進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訂版)和住建部《關于印發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辦督函[2017]169號),進一步加強我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工作,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省大氣防治實施方案(2016-2018)的通知》(瓊府[2016]23號)及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進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噪音在線監測系統的通知》(瓊建質監函[2018]186號)文件要求,在全省范圍內推廣使用揚塵噪音在線監測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揚塵監管系統),加大我省建設工程防治施工現場污染環境工作力度,確保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揚塵及噪音等問題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施工揚塵治理,施工現場安裝揚塵噪音在線監測系統,持續加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工作力度,嚴格落實建筑工地“灑水、覆蓋、硬化、沖洗、綠化、圍擋”六個100%措施,以zui嚴的規劃、zui嚴的措施、zui嚴的處罰、zui嚴的問責切實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進一步壓實基層責任,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住建廳的統一領導下,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簡稱省質安局)負責建設與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建筑揚塵防治的應對工作。
(二)及時響應,協同配合。及時響應省、市縣人民政府發布的應急預警,快速落實應急措施,在屬地政府統一指揮下,協同相關部門聯防聯治建筑揚塵。
(三)對照分級,區別應對。按照《海南省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預警分級,即: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四個等級,對不同等級的預警,采用不同的應對措施。
(四)動態管控,調整響應。依據省、市縣人民政府應急領導小組發布的預警信息,啟動相對應的級別響應,并隨預警信息變化做相應調整;預警結束后,響應解除恢復到正常管控狀態。
三、系統預警報警
(一)預防工作。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本地區建筑揚塵防治責任單位(以下簡稱責任單位)揚塵防治分類臺賬,動態掌控防治對象(項目)進度,及時調整重污染天氣限制作業、停工項目名單以及責任單位采用的針對性防塵措施,檢查各責任單位應急準備工作落況,各責任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的具體響應措施,配備應急處理必須的器材設備,落實本單位應急響應責任。
(二)預警報警。按照污染范圍,將預警劃分為兩個級別,分別為黃色預警和紅色報警。
1、黃色預警 (輕度污染):
PM2.5(ug/m³): 75~150;
PM10(ug/ m³): 150~200;
TSP(全塵)(ug/ m³):200~250;
噪音(db):60以上。
2、紅色報警(重度污染):
PM2.5(ug/ m³):150以上;
PM10(ug/ m³): 200以上 ;
TSP(全塵)(ug/ m³):250以上;
噪音(db):70以上。
連續黃色預警3個工作日以上同視為紅色報警。
四、工作要求
(一)實名制建立揚塵防治工作群。該工作群由省住建廳、省質安局和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揚塵治理負責人組成,群內實行實名制管理,于工作安排、防控部署、情況匯報、信息共享,通過推送揚塵污染防治動態信息、組織在線經驗交流等方式,增強各在建項目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單位的緊迫感、責任感,促進我省揚塵污染防治取得實效。
(二)加強對在線監測設備的監管。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揚塵噪音在線監測設備的監管,以保證監測數據的度和有效性,并確保能與我局信息監管平臺和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過程監管信息平臺進行無縫對接并同步傳輸數據。
(三)處于黃色預警區域,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揚塵治理主體責任單位負責人實行性約談。一是要求責任企業啟動市縣大氣污染應急處置預案,重點整治揚塵問題,實施差異化管理,酌情暫停施工和渣土轉運,加大灑水、覆蓋、濕法清掃、吸塵等二次降塵力度,有效控制揚塵污染。二是加大監督力度,對發現存在揚塵問題的工地列入重點監管名單,增加巡查次數,對逾期未整改到位工地,責令其停工整改,直至達標。
(四)處于紅色報警區域,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揚塵控制不力的責任單位和個人,責令其停止違規行為,限期整改,對存在揚塵治理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企業和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記入不良行為記錄。情節嚴重,逾期仍未達到規定要求的,上報我局予以處罰。
(五)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揚塵治理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力度。施工企業因揚塵治理問題受多次處罰或者違法情節嚴重的,直接列入誠信“黑名單”,作為嚴格監管對象,一年內暫停企業資質升級、招投標活動、各類評優等活動,并采取通報批評、媒體曝光等手段,進一步加大處理力度。
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推動揚塵噪音在線監測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使用工作,并將有關工作落況于2018年6月1日前報送省質安局。省質安局將適時開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噪音防控抽查、督查。
:顧培艷
海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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