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文章
對檢測煤炭發熱量儀器的測試原理及環境要求
閱讀:621 發布時間:2020-4-10對檢測煤炭發熱量儀器的測試原理及環境要求
鶴壁市鑫達儀器儀表有限公司是由鶴壁市煤質分析儀器研究所改制而成立的高科技股份制煤質儀器和煤炭化驗設備廠家,專業從事煤質化驗設備,煤質化驗儀器,煤炭檢測設備,煤焦化驗儀器及煤焦化驗設備的開發、研制、生產、銷售、和服務。
下面針對檢測煤炭發熱量儀器的測試原理及環境要求,鶴壁鑫達儀器儀表有限公司小編來給大家講解下:
煤炭大卡量熱儀的測試原理
煤的發熱量在氧彈熱量儀中進行測定,一量的分析試樣,在充有過量氧氣的氧彈內燃燒,燃燒產生的熱量由彈筒壁傳導給一量的內筒水和量熱系統(包括內筒、氧彈、攪拌葉、測溫探頭)吸收,水的溫升與試樣燃燒釋放的熱量成正比。
熱容量是量熱系統每升高1℃所吸收的熱量,單位為(J/K),熱容量通過在相似條件下燃燒一量的基準量熱物質苯甲酸來確定。
發熱量測定時,根據試樣點燃前后量熱系統產生的溫升以及系統熱容量,并對點火熱等附加熱進行校正后即可求得試樣的彈筒發熱量,單位為焦耳/克(J/g)。
從彈筒發熱量中扣除硝酸形成熱和硫酸校正熱(硫酸與二氧化硫形成熱之差)后即得高位發熱量。
對煤中的水分(煤中原有的水和氫燃燒生成的水)的氣化熱進行校正后求得煤的低位發熱量。
環境要求
(1)熱量室應作為發熱量測定室,室內不得進行其它試驗工作;
(2)室內應配備窗簾,避免陽光直射;
(3)每次測定溫度變化不超過1℃為宜;冬夏室溫差以不超過15~30℃為宜。因此,有條件者應配制空調設備;
(4)測定發熱量時,室內應避免強力通風及熱源輻射,總之,為了減少環境條件對發熱量測定結果的影響,發熱量測定室應盡可能地保持室溫的相對恒定。在室溫尚未恒定的時候不得進行發熱量的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