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衛生所廢水處理供應商
CCAS污水處理工藝的缺點是各池子同時間歇運行,人工控制幾乎不可能,全賴電腦控制,對處理廠的人員素質要求很高,對設計、培訓、安裝、調試等工作要求較嚴格。
一級污水處理設備生產廠家污水處理
污水處理主要包括污水的預處理、物化或生化處理和三部分。為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二次污染,對污水處理中產生的污泥和廢氣也要進行處理。
污水處理設備工作原理基于電化學、氧化- 還原、物理吸附以及絮凝沉淀的共同作用對廢水進行處理。該法具有適用范圍廣、處理效果好、成本低廉、操作方便,不需消耗電力資源等優點。該工藝用于難降解高濃度廢水的處理可大幅度地COD和色度,廢水的可生化性,同時可對氨氮的脫除具有很好的效果。
一、預處理
污水進行預處理的主要目的是去除污水中的固體污物,調節水質水量和合理消納糞便,利于后續處理。
1、化糞池
用于污水處理的化糞池主要有普通化糞池和沼氣凈化池。
普通化糞池和沼氣凈化池的原理是通過沉淀的作用先將有機固體污染物截留,然后通過厭氧微生物的作用將有機物降解。沼氣凈化池處理效率優于普通化糞池。
化糞池的沉淀部分和腐化部分的計算容積,應按《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J15-88)。污水在化糞池中停留時間不宜小于36h。對于無污泥處置的污水處理,化糞池容積還應包括貯存污泥的容積。
2、預池
預消目的是污水中病原微生物的含量以操作人員受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機會。
(1)傳染病病人的物進行預后化糞池。
(2)傳染病污水在進入污水處理前必須預,預池的時間不宜小于0.5小時。常用的劑有次、和二氧化氯等,糞便也可采用石灰。
(3)對于普通綜合,可不設預池。
(4)生化處理如采用加氯進行預則需進行脫氯,或采用臭氧進行預。
從本身和技術進步的角度來看,可以有這樣的基本結論,無論從資源的角度,還是水的角度,本身解決水的問題,都要有一個區域的解決方案,而不點源的解決方案。技術進步、社會結構變化又推動了這種組團式,分散化的方案,這兩個本身是矛盾的,恰好是這兩者之間矛盾的對立和統一,提出了行業整個實現區域整合的內在需求。
3、格柵
在污水處理或水泵前宜設置格柵,格柵井與調節池可采用合建的。
(1)傳染病的格柵應選用自動機械格柵;在普通宜選用自動機械格柵(小規模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手動格柵)。
(2)格柵井應密閉,設置通風罩,收集廢氣以進行集中處理;
(3)柵渣與污水處理產生污泥等一同集中,外運焚燒。可采用巴氏蒸汽或投加石灰等。
(4)設計應遵循《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 14-87(1997)等有關規定。
4、調節池
(1) 污水處理應設調節池。連續運行時,其有效容積按日處理水量的30~40%計算。間歇運行時,其有效容積按工藝運行周期計算。
(2) 調節池宜分二組,每組按50%的水量計算。
(3) 調節池應采用封閉結構,設排風口,防沉淀措施宜采用水下攪拌。
(4) 調節池產生污泥定期清淘,與污水處理產生污泥一同處理。
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
加強一級處理效果宜通過兩種途徑實現:對現有一級處理工藝進行改造以加強去除效果和采用一級強化處理技術。
經過二級處理的污水就可以達到排放,常用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處理法。處理的目的是進一步去除某種特殊的污染,如除氟、除磷等,屬于深度處理,常用化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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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級強化處理
污水的一級強化處理一般采用混凝沉淀、過濾、氣浮等工藝。過濾的固液分離需要反沖,操作較為復雜,而氣浮工藝中氣體釋放易二次污染。所以污水中一般采用混凝沉淀工藝。
污水的一級強化處理宜采用混凝沉淀工藝。混凝、沉淀池應分二組,每組按50%的水量計算。
1、污水處理量小于20m3/h時,沉淀池宜設備化,可采用鋼結構或其他結構形式的一體化設備,池形宜為豎流式或斜板沉淀池。當污水處理量大于20 m3/h時,沉淀池宜為鋼筋混凝土結構,池形宜為豎流式或平流式沉淀池。
2、當沉淀池體采用鋼結構時,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腐措施。
3、當采用斜板沉淀池,必須設置斜板沖洗設施。其他形式的沉淀池需采取便于清理、的措施。
4、設計應遵循《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 14-87(1997年版)等有關規定。
4.2.1對現有一級處理工藝進行加強處理效果的改造
改造應根據實際情況,充分利用現有處理設施,對現有中應用較多的化糞池、池在結構或運行上進行改造,必要時增設部分設施。
有改建場地時,可將調節池用作沉淀池,在化糞池旁增設調節池。
場地不足時可在地面上增設混凝沉淀池。
特點:離解出的Fe2+只能生成簡單的單核絡合物,不如三價鐵鹽那樣有良好的混凝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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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物處理
污水采用生物處理,一方面是水中的污染物濃度,達到排放;另一方面可保障效果。生物處理工藝主要有活性污泥法、生物氧化法、膜生物反應器、曝氣生物濾池和簡易生化處理等。
1. 工藝特點
活性污泥工藝的優點是對不同性質的污水適應性強,建設費用較低。
活性污泥工藝的缺點是運行性差,容易發生污泥和污泥流失,分離效果不夠。
2. 設計參數
(1)曝氣池和二沉池設計遵循《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 14-87(1997)有關規定;
(2)曝氣池污泥負荷根據有機物和氨氮要求,需要時應硝化要求。
懸浮物濃度不太高(一般濃度在50~500 mg/L)時的顆粒沉淀屬于絮凝沉淀,如給水工程中的混凝沉淀、污水處理中初沉池內的懸浮物沉淀均屬此類型。絮凝沉淀中,由于顆粒相互碰撞。凝聚變大.沉速不斷加大,因此顆粒沉速實際上是變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