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乙方的違約責任:
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全部不能履行的,應按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十、爭議解決:
10.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3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其一)
(1)提交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營業執照住所地人民*起訴;
(3)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起訴;
10.2協商和訴訟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按本合同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十一、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相關債權不得向第三方轉讓 。
十二、合同簽訂地: 寧夏青銅峽 。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乙雙方各執 三 份,自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天津市電纜總廠*分廠 乙方:
地址: 河北省大城縣畢演馬工業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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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6 月 26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