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份批準發布新標準GB/T16826-2008《電液伺服試驗機》,該標準是對原有國家標準GB/T16826-1997《電液式試驗機》的修訂。本標準替代GB/T16826-1997《電液式試驗機》,本標準與GB/T16826-1997相比較主要的變化如下:
1) 在第2章“規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引用GB/T22066-2008,修改引用文件的導語,并且所有引用文件都是用了版本(1997年版的第2章;本版第2章);
2) 增加對試驗機術語和定義與符號的規定(本版第3章);
3) 取消了“2級、3級”這兩級別的試驗機(1997版的4.2;本版的5.2);
4) 增加了對鉗口的硬度和彎曲壓頭及其支承硬度的要求(本版的5.3.3.4和5.3.5.4);
5) 對于分檔的力的測量放大器,分檔數從原來的不少于“三檔”,修改為不得少于“四檔”(1997版的4.4.1.6;本版的5.4.1.6);
6) 修改了有關配備電液伺服試驗機應力速率和應變速率的控制裝置的規定(1997版的4.4.1.8;本版的5.4.1.8);
7) 增加了電液伺服試驗機配用傳感器的要求(本版的5.4.1.9);
8) 增加了對試驗機的控制軟件要提供“檢驗(或校準)功能”的要求(本版的5.4.1.10);
9) 增加了對試驗機配用的計算機數據采集系統進行評定的要求(本版的5.4.1.11);
10) 修改了電液伺服試驗機檢測力系統鑒別力閾的技術指標(1997版的4.5.3;本版的5.4.3);
11) 修改了引申計示值誤差的計算方法和相應的技術指標(1997版的4.5.2;本版的5.5.2);
12) 增加了噪聲修正值(本版的表9);
13) 第7章中,新增了電液伺服試驗機可替代電液伺服壓力試驗機的規定(本版的7.3.3)。
本標準于2009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