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動車排放檢驗領域,規范機動車檢測市場秩序,提升檢測服務質量已然成為全行業的宗旨。然而,部分檢驗機構漠視國家相關標準規范,肆意簡化關鍵環節,影響機動車檢測市場的正常秩序和行業的健康發展。為充分發揮警示作用,現發布一批機動車排放檢驗領域的環境違法典型案例,并對查辦案件的汕尾市生態環境局海豐分局、江門市生態環境局、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潮州市生態環境局潮安分局、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江分局、深圳市生態環境局龍崗管理局、深圳市生態環境局龍華管理局、清遠市生態環境局佛岡分局予以表揚。
案例一:汕尾市海豐縣查處檢驗報告弄虛作假案
案件簡介
2024年10月23日,汕尾市生態環境局海豐分局對某汽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發現該公司出具的200余份合格報告中,車載自動診斷系統(OBD)、車輛標定識別碼(CAL ID)和標定驗證碼(CVN)信息均相同。
查處情況
該機動車檢測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汕尾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檢測公司處罰款45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
案件啟示
本案中,機動車檢測機構在檢驗過程弄虛作假,未真正發揮檢驗監督作用,任由機動車超標尾氣隨意排放。執法人員利用視頻監控方式,對其違法行為精準打擊,形成有效震懾,對檢測行業起到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案例二:江門市查處使用OBD作弊器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案
案件簡介
江門市生態環境局通過“天地車人”一體化監管平臺數據篩查,發現開平市某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出具了9份車輛標定識別碼(CAL ID)、標定驗證碼(CVN)完全相同的《在用車檢驗(測)報告》。執法人員隨后開展現場檢查,查實該公司使用屏蔽器屏蔽了受檢車輛的車載自動診斷系統(OBD)故障碼,同時模擬生成一致的CAL ID、CVN信息,使OBD檢查不合格的車輛順利通過檢測,并出具合格的檢驗報告。
查處情況
該機動車檢測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江門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公司處罰款44.25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
案件啟示
通過現場隨機召回《在用車檢驗(測)報告》異常的問題車輛進行OBD檢測,并比對車輛不同檢測時間的CAL ID、CVN碼,打破違法行為人心理防線,倒逼違法行為人主動交出OBD作弊器,從而固定案件主要證據,實現對使用OBD作弊器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違法行為的沉重打擊,達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震懾一片”的效果。
案例三:惠州市大亞灣查處出具虛假機動車排放檢驗報告案
案件簡介
2024年7月17日,惠州市生態環境局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對某機動車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通過調取視頻監控,發現2024年6月13日該公司對車牌號豫G****8汽油車進行檢測時,檢測過程中出現持續可視黑煙,應判定為檢驗不合格,但該公司違反相關技術規范,出具了虛假的機動車環保檢測合格報告。
查處情況
該機動車檢測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惠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檢測公司處罰款12.5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
案件啟示
本案中,生態環境部門結合視頻監控等手段查找弄虛作假痕跡,結合現場調查取證,全面鎖定違法行為,發現一起嚴打一起,持續規范機動車尾氣檢測行業,切實做好移動源污染減排工作,推動空氣質量改善。
案例四:潮州市潮安區查處“替檢”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案
案件簡介
2024年10月31日,潮州市生態環境局潮安分局對某機動車檢測公司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經現場核查監控視頻,發現該公司2024年10月9日在對車牌號粵M****6汽油車檢驗過程中,檢驗人員將未連接檢驗儀器的采樣管插入車輛的排氣管,該采樣管另一端則放在地上并使用路障筒遮擋,同時將已連接檢驗儀器的采樣管插入另一臺車牌號為粵U****8的汽油車排氣管中,啟動對粵M****6的尾氣檢驗流程,并為車輛出具了尾氣排放檢驗合格報告。
查處情況
該機動車檢測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潮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檢測公司處罰款12.5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
案件啟示
該案檢測人員利用另一臺車進行“替檢”,使用路障筒遮擋監控拍攝,存在明顯的弄虛作假主觀意圖,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當使用依法檢定合格的機動車排放檢驗設備,按照規范對機動車進行排放檢驗。
案例五:梅州市梅江區查處出具黑煙車虛假排放檢驗報告案
案件簡介
2024年5月22日,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江分局執法人員經查閱機動車監控信息平臺的視頻監控信息,發現該機構在對車牌粵M****1、粵M****2的柴油機動車開展機動車檢測業務,期間兩輛車均存在冒黑煙的現象,該機動車檢測機構應出具不合格檢驗報告,但出具了合格的檢驗報告。
查處情況
該機動車檢測機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梅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檢測機構處罰款11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
案件啟示
機動車尾氣排放對大氣造成的污染日益凸顯,給冒黑煙的機動車出具合格檢測報告的行為,不僅影響城市空氣質量,而且影響市場公平競爭。可以通過大數據技術手段,將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核查高效結合,高效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領域的環境違法行為,穩步構建綠色交通與清潔環境新生態。
案例六:深圳市龍崗區查處出具黑煙車檢測報告作假案
案件簡介
2024年8月,深圳市生態環境局龍崗管理局聯合交通部門對某機動車檢驗機構現場檢查,發現車輛粵B****N在進行檢測過程中,出現了目視可見的黑煙。該檢測機構出具了檢測合格的《在用車檢驗(測)報告》,在應當判定為“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情況下,卻判定為“排放檢驗合格”。
查處情況
該機動車檢驗機構違反了《深圳經濟特區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深圳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檢驗機構處罰款10萬元。
案件啟示
本案中檢測站由于檢測人員在檢測過程中擅離職守,導致對冒黑煙車輛出具非客觀真實的檢測報告,因此機動車檢驗機構應加強內部管理,明確崗位職責和操作規范,從管理和技術方面整改提升,杜絕僥幸心理。
案例七:深圳市龍華區查處擅自變更檢測方法出具報告案
案件簡介
2024年9月,深圳市生態環境局龍華管理局對某汽車檢測站開展執法檢查,通過查閱深圳市機動車排放定期檢測監督管理系統與現場調取車輛檢測記錄,發現該檢測站在對粵B****G、粵B****P及粵B****6等10輛檢測車輛進行排氣污染物檢測的過程中使用的檢測方法與往年使用的檢測方法不一致,且最終都出具了檢測合格報告。涉嫌存在變更檢測方法檢測,未按規定的排氣污染檢測方法進行檢測的違法行為。
查處情況
該機動車檢測站違反了《廣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深圳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檢測站處罰款1.25萬元。
案件啟示
本案中檢測站隨意變更檢測方法,損害了國家標準的權威性,各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深刻汲取教訓,時刻警醒不規范行為的嚴重性與危害性,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
案例八:清遠市佛岡縣查處違反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法定方法及標準案
案件簡介
2024年11月13日,清遠市生態環境局佛岡分局對某機動車檢測站進行現場檢查,經調度檢測過程中的監控視頻,發現該機動車檢測站工作人員在為車輛粵A****8、粵R****9、粵A****2、粵R****2檢測過程中存在未采取措施固定采樣探頭、車輛檢測過程中因車輛震動出現采樣探頭松動、采樣探頭插深不足400mm的不規范操作。
查處情況
該機動車檢測站上述行為違反了《廣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清遠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檢測站處罰款1.25萬元。
案件啟示
本案中反映出機動車檢測站環保意識淡薄,污染防治主體責任缺失。需要加強生態環境法制宣傳教育,增強企業守法觀念,讓企業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也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違法必究。
來源: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執法監督處、廣東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
原標題: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2025年第一批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機動車排放檢驗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