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嘉興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嘉興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已經九屆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嘉興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嘉興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
為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23〕2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浙政發〔2024〕1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線,全鏈條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到2025年底,嘉興市區PM2.5平均濃度達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完成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目標。
二、主要任務
(一)持續優化產業結構。嚴格產業準入標準,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優化調整產業結構,依法依規加快退出重點行業落后產能。推動產業集群提升改造,推進小微企業園提質升級。
(二)持續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清潔低碳能源,持續提升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嚴格調控煤炭消費總量,鼓勵利用公用電、大型熱電聯產、清潔能源等替代現有自備燃煤機組。加快推動鍋爐整合提升,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
(三)持續優化交通結構。大力推行重點領域清潔運輸,持續推進城市公交車電動化替代,支持老舊
新能源公交車更新換代。加快推進城市工程運輸車輛新能源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在混凝土、渣土運輸等領域開展新能源替代,持續提升全市非道路移動源清潔化水平。
(四)強化面源綜合治理。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強化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督促各類施工場地嚴格落實揚塵防控長效機制。開展工業園區、畜禽養殖和餐飲油煙等領域惡臭異味排查整治,加快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惡臭異味擾民問題。
(五)強化多污染物減排。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深化VOCs綜合治理,全面推進VOCs源頭替代和低效失效VOCs治理設施排查整治。開展鍋爐和工業爐窯低效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推進重點行業環保設施提級改造,確保工業企業全面穩定達標排放。
(六)強化污染天氣應對。實施《嘉興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健全污染天氣會商研判、預報預警和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聯動機制。依托嘉興市大氣環境精準監測分析創新應用平臺和大氣
環境監測預報預警平臺,加強大氣污染排放評估調度,進一步提高空氣質量等級預報準確率。
(七)持續加強機制建設。開展空氣質量“提質進位”行動,完善省級以上開發區(工業園區)大氣環境管理制度,健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機制。完善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強化跨區域、多部門聯合交叉執法。
(八)持續加強能力建設。加強大氣環境監測,健全大氣環境“天空地一體”監測網絡,提升大氣環境遙感監測能力。加強污染源監測監管,規范監管執法,提升大氣環境執法裝備水平,拓展非現場監管手段應用。
三、保障措施
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空氣質量負總責,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加強項目儲備庫建設,實施綠色采購、綠色工程。市美麗嘉興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統籌協調,細化分解各地、各部門工作目標任務,定期公布各縣(市、區)空氣質量情況。對未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且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地方,依法開展約談。同時,動員和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共同改善空氣質量。
本行動計劃自2025年3月15起施行,各縣(市、區)原則上不制定貫徹落實的配套文件。
附件:嘉興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任務分工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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