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南通市(近)零碳試點獎補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2025年1月13日南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通發改規〔2025〕1號文發布 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各縣(市、區)發改委、財政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經發局、財政局,通州灣示范區經發局、財金局:
《南通市(近)零碳試點獎補政策實施細則》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本實施細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南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通市財政局
2025年1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南通市(近)零碳試點獎補政策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南通市(近)零碳試點建設實施方案》,推進南通市(近)零碳試點建設,激發不同主體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各項試點任務順利完成,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支持對象
本細則獎補對象為納入南通市首批(近)零碳試點的產業園區、制造業工廠和“數智化”微電網。
二、支持范圍
(一)(近)零碳產業園區
對納入首批南通市(近)零碳試點產業園區,驗收合格后給予不超過8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對創建完成國家碳達峰試點園區、國家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園區,江蘇省碳達峰碳中和試點園區、江蘇省新型電力系統試點園區等國家、省級試點任務的園區,分別再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的資金獎補。同一園區每個層級只能享受一次獎勵,獎補資金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近)零碳制造業工廠綠電消費
對納入首批試點并驗收合格的(近)零碳制造業工廠,在其試點期間(2025—2027年)消費的綠色電力,按照不超過綠電交易價格中所含綠色電力環境價值費用的50%給予獎勵,每家企業年度獎勵資金最高10萬元。其中,綠色電力環境價值費用認定,以國網南通供電公司根據江蘇省電力交易中心確認的正式結算數據為準。
(三)“數智化”微電網
對納入首批試點并驗收合格的“數智化”微電網,按照不超過智能微電網管理系統建設費用的20%給予獎勵,每家企業獎勵資金最高10萬元。
三、支持條件
根據《南通市(近)零碳試點建設實施方案》要求,產業園區試點由市發改委根據國家、省、市級認定文件確定。試點建設完成后,經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和國網南通供電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對試點園區任務完成情況組織驗收后,形成驗收意見報市政府同意。
(近)零碳制造業工廠、“數智化”微電網試點需要經市發改委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組織申報、開展評審后確定。試點建設完成后,經市發改委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組織驗收。試點單位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實施主體明確、邊界清晰,減碳潛力較大且創新動力較強,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示范性。
2.在能耗和碳排放統計、監測和核算等方面應具有一定基礎,主動將綠色低碳發展理念納入中長期發展規劃。
3.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環境、質量等事故。企業申報主體未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及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四、獎補流程
(一)試點園區獎補兌現流程
根據市政府同意的驗收意見,由市發改委書面通知市財政局將獎補資金撥付至驗收合格的市區單位。
(二)其他獎補兌現流程
1.自主申報。制造業工廠、“數智化”微電網,根據市發改委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組織驗收合格的證明,向所在地發改部門提出獎補申請,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綠電(綠證)交易憑證、設備(系統)采購合同、發票等。
2.屬地初審。試點主體所在地發改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材料初審,重點審核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等,初審通過后行文報送市發改委。
3.市級評審。市發改委收到申請后,采取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審核,并根據《南通市(近)零碳試點建設實施方案》要求,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組織開展評審,形成獎補意見。
4.獎補資金下達。市發改委根據《南通市(近)零碳試點建設實施方案》要求,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將擬給予獎補資金的市區試點主體情況、審核過程、獎補資金需求等書面通知市財政局。
五、監督管理
各地發改部門負責各類試點項目的日常監管,對專項資金預算績效實現程度進行跟蹤,定期向上級部門報送項目實施情況,配合市主管部門做好專項資金政策的績效評價工作。
市發改委定期檢查專項資金使用效果,及時掌握項目動態,對本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實施績效自評價。市財政局加強資金監督,適時對資金績效評價結果進行再評價。
六、其他
本細則由市發改委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各(縣、市)參照執行。細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執行過程中如有情況變化,由市發改委會同市財政局組織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