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交通運輸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草局關于全面推進幸福河湖建設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長制辦公室、水利(水務)廳(局)、財政廳(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交通運輸廳(局、委)、農業農村(漁業)廳(局、委)、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
建設幸福河湖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治水重要論述精神的具體行動,是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來,各地以河湖長制為抓手,積極開展幸福河湖建設探索實踐,取得較好成效。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和美麗中國建設,全面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治水重要論述精神,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優勢,以流域為單元,統籌水災害、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文化和岸線保護,治水之害、用水之利、彰水之美,以高品質河湖生態環境支撐流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著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到2030年,幸福河湖建設取得積極成效,以各地“母親河”為重點建成一批幸福河湖;到2035年,江河湖泊保護治理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檔升級,“河安湖晏、水清魚躍、岸綠景美、宜居宜業、人水和諧”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二、重點任務
以河湖長制為抓手,以流域為單元,以河湖水系為脈絡,強化流域統一規劃、統一治理、統一調度、統一管理,實現人與河湖和諧共生,既維持河湖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穩定性、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又確保河湖安瀾、促進流域高質量發展,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統籌兼顧,走因江河而繁榮興盛的幸福之路。
(一)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完善流域防洪工程體系、雨水情監測預報體系、水旱災害防御工作體系,依法依規嚴格管控河湖行洪蓄洪空間。加快河湖管理范圍劃定成果納入“全國水利一張圖”,并推動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加強河湖岸線分區管控,合理劃分岸線保護區、保留區和控制利用區。依據國土空間規劃、河湖岸線規劃,嚴格管控河湖岸線開發利用強度和方式。以妨礙河道行洪和侵占水庫庫容問題為重點,縱深推進河湖庫“清四亂”(清理亂占、亂采、亂堆、亂建)常態化規范化;嚴格涉河建設項目許可監管;統籌推進退圩還湖;將河道湖泊內的不穩定利用耕地逐步調出,河湖管理范圍區域原則上不作為補充耕地來源,維護河湖空間完整、功能完好。
(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建構河流倫理,尊重河流生存與健康的基本權利。加強流域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貫徹“四水四定”,落實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嚴格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管理,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加快河湖生態環境復蘇,持續開展母親河復蘇行動,加大斷流河道、萎縮湖泊修復力度。鞏固分類整改成果,推進小水電綠色改造和現代化提升。加快河湖和已建水利水電工程生態流量目標確定與保障,加強生態流量調度和監管,因地制宜推進生態補水,保障河湖基本生態用水。積極保障航道通航最小流量。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理制度。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人為水土流失監管,科學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積極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加大江河源頭區、水源涵養區、生態敏感區、自然保護地等重點區域保護和修復力度,加強自然保護地管理。加強河口治理保護,維護河口生態功能。堅定不移推進長江十年禁漁。堅持并不斷完善休禁漁制度,科學規范開展增殖放流,加強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推動重要江河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復暢通,落實長江江豚、中華鱘等旗艦物種保護(拯救)行動計劃,開展“中國漁政亮劍”專項執法行動,保護修復重要棲息地,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
(三)實現河湖清潔美麗。在確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態安全和通航安全的前提下,推進河湖岸線和灘區生態整治,保護和修復河湖、濕地等生態空間,打造沿河沿湖綠色生態廊道。推進河湖水系連通,恢復河湖自然形態和連通性。嚴禁違規占用耕地、違規取水挖湖造景。推進農村水系(含水塘溝渠)綜合整治,加強鄉村河湖管理維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加快補齊城鄉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完善污水收集配套管網建設。嚴格入河湖污染物管控,加強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排污口監督管理機制。
(四)推動河湖生態產品價值轉化。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通過推進幸福河湖建設,持續改善河湖生態環境,夯實流域區域經濟綠色發展、人民群眾生活品質提升的基底。建立健全河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將幸福河湖建設與產業發展、改善人居環境、居民增收有機結合,因地制宜構建各具特色的河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推動河湖生態優勢、資源優勢向發展優勢、經濟優勢轉化。扶持“河湖+”融合發展產業和項目,打造以河湖水系為依托的綠色產業鏈、生態農業帶、優質服務業體系,形成綠色經濟發展方式和經濟結構,更好更多惠及人民群眾。
(五)保護傳承弘揚江河文化。深入挖掘長江、黃河、大運河等江河文化內涵,積極探索水利遺產的活態保護與活性利用,推動中華傳統治水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讓江河文化“活起來”,延續江河文脈,講好河湖故事。利用博物館、教育基地、水工程等資源,加強面向社會公眾的江河文化宣傳教育,通過與科技融合創新,不斷豐富數字化展示闡釋手段,讓江河文化走進大眾,在發展中彰顯活力。打造沿江沿河沿湖生態、歷史、文化等特色主題公園,為人民群眾提供河湖岸線無障礙通道和集游憩、休閑、文旅功能一體的河湖濱水空間。充分利用國際水事活動和國際水組織平臺,加大長江文化、黃河文化、大運河文化等對外宣傳力度。
三、切實發揮河湖長制作用
(六)完善幸福河湖建設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在幸福河湖建設中的關鍵作用,健全河湖長制責任體系,建立完善黨政主導、河長牽頭、屬地負責、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各級河長制辦公室要抓好任務落實,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切實推動幸福河湖建設取得實效。水利部流域管理機構要充分發揮流域省級河湖長聯席會議機制作用,統籌推進跨省、省界河湖幸福河湖建設工作。
(七)加強河湖執法監管。發揮“河湖長+”作用,加強與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部門協作,健全部門聯合執法、跨界河湖共保聯治、涉河湖重大問題調查處置等工作機制,聚焦破解河湖水災害、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文化和岸線保護等重大問題,為幸福河湖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結合數字孿生水利建設,加強“天空地水工”一體化監測感知體系建設,為幸福河湖建設提供高水平的科技支撐。
(八)凝聚全民治水管水合力。加強宣傳引導,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河湖保護治理和幸福河湖建設工作機制,積極培育“民間河湖長”,發揮“河小青”等志愿者服務組織作用,暢通公眾監督渠道,營造全社會愛河護河的濃厚氛圍,凝聚幸福河湖共治共管共享合力。
四、工作路徑
(九)制定實施方案。省級河長制辦公室組織制定幸福河湖建設實施方案。水利部流域管理機構要加強統籌協調,指導相關省級河長制辦公室將跨省份河流和省際邊界河湖納入實施方案。2025年6月底前,省級河長制辦公室將本行政區域幸福河湖建設實施方案(2025—2030年)提請省級總河長審定后,以總河長令等形式印發實施并報水利部河長辦備案。
(十)拓寬投入渠道。中央財政積極支持幸福河湖建設。各級地方財政可結合財力,合理支持幸福河湖建設。推動建立幸福河湖建設成效與河湖領域項目和資金安排掛鉤機制,對幸福河湖建設進展快、成效好的省份在相關支持政策等方面予以傾斜。倡導地方創新投融資機制,多部門協同推進,拓寬融資渠道,引導和撬動更多社會投資參與幸福河湖建設,創新河湖治理保護項目的融資、建設、管理模式。
(十一)實行名錄管理。省級河長制辦公室依據國家或省級幸福河湖評價技術標準組織評估,將符合標準的河湖納入本省份幸福河湖名錄,并通過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和主流媒體等渠道向社會公布。要建立退出機制,結合日常執法監管開展建設成效“回頭看”,對出現突出問題、不符合標準要求的調出名錄。對于跨省份河流和省際邊界河湖,水利部流域管理機構要指導地方明確評估、管理及退出機制。水利部和省級河長制辦公室定期發布幸福河湖優秀案例,總結推廣地方成功經驗和有益做法。
(十二)健全長效機制。構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貫通一體的河湖保護治理體系,完善幸福河湖長效運行管護機制,明確河湖管護主體及責任,多渠道籌措河湖管護經費,建立日常巡查管護制度,探索建立河湖保護者受益、破壞者賠償的利益導向機制和河湖生態產品價值轉化反哺河湖管護機制,探索創新涉漁生態補償資金使用管理,持續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維護河湖健康生命,讓“河安湖晏、水清魚躍、岸綠景美、宜居宜業、人水和諧”的幸福河湖可觀可觸可感,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水利部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交通運輸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草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