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生態環境局臨空經濟區分局鄂州市臨空經濟區水生態環境治理與高新技術產業融合開發EOD項目實施主體采購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顯示,本項目由花馬湖上游水系綜合治理工程,臨空經濟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鄂州光電子產業園項目和鄂州智能制造與航空物流產業園項目4個子項目組成。總投資為80645.48萬元。
公告如下:
鄂州市生態環境局臨空經濟區分局鄂州市臨空經濟區水生態環境治理與高新技術產業融合開發EOD項目實施主體采購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鄂州市臨空經濟區水生態環境治理與高新技術產業融合開發EOD項目實施主體采購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東湖西路特2號平安財富中心(東湖大廈正對面)B座7樓湖北省成套招標股份有限公司服務大廳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HBCZ-2406021064-242620
項目名稱:鄂州市臨空經濟區水生態環境治理與高新技術產業融合開發EOD項目實施主體采購
預算金額:0.000000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0.000000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按照“一個目標導向、四大項目引領、一個主體實施、五大保障支撐”的發展思路,實施主體中標后對本項目以及擬由中標實施主體實施項目進行系統謀劃論證,由實施主體負責整體項目的融資,投資,項目投資平衡資源的發掘、規劃、整合、爭取、歸集、運營,以及整體項目的空間規劃、區域規劃設計的編制申報,項目建設、運營管理等全過程工作,該項目投資收益由實施主體自平衡,落實《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試行)》(環辦科財〔2022〕6號)中的各項相關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項目的合作期限為20年。其中,建設期2年,運營期18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預留采購份額。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④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⑤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東湖西路特2號平安財富中心(東湖大廈正對面)B座7樓湖北省成套招標股份有限公司服務大廳
方式:
1)法定代表人自己領取的,憑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獲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領取的,憑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獲取。
3)開票資料:①開票單位名稱、②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③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地址、④單位聯系電話、⑤開戶行及賬號。
4)其他報名相關資料和要求:無。
售價:¥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09月27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2024年09月27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湖北省成套招標股份有限公司10樓1004號會議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投標人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可享受相關政策,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評審辦法”;
2、信息發布媒體:中國政府采購網、湖北省成套招標股份有限公司門戶網。
原標題:18億!湖北鄂州EOD項目實施主體采購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