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提案:
2013年9月10日,國務院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我國正式打響“藍天保衛戰”。2016年1月1日,新《大氣污染防治法》正式實施,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2017年3月31日,環保部組織開展為期一年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2017年10月11日至去年,環保部東北督查中心組織開展了“東北三省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查”。以上這些都體現出國家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視程度顯著提高。現在的老百姓已從過去“盼溫飽”變成“盼環保”,從過去“求生存”到現在“求生態”。建設生態吉林已成為民心所向,必須下決心解決好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大氣污染問題,努力實現吉林市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的雙贏。因此建議:
一、建立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二、嚴格實施建筑施工標準化管理,全面實現施工場地全圍擋、工地物料全覆蓋、施工現場路面全硬化、進出車輛全沖洗、密目網全包圍、渣土運輸車輛全封閉。
三、全面排查市內散煤經銷攤點,對商品煤質量進行抽檢,取締劣質散煤經營攤點,掌握散煤全年銷售量。
四、建設集中供暖設施,實現“一鄉鎮一熱源”。
五、完善農作物秸稈機械化還田、收儲、能源化利用等環節的財政補貼和價格政策,提高農業耕作機械化水平;積極引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落地建設,努力實現經濟效益、生態環境效應和大氣質量效應的多贏格局。落實“網格化”目標責任制,加強對農作物秸稈實際還田率、綜合利用率的監督考核,妥善處理暫存秸稈二次污染隱患。
提案答復:市生態環境局主辦;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協辦
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頒布實施以來,吉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圍繞堅持綠色發展、建設“生態吉林”的總體目標,超前謀劃、精心部署,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出臺《吉林市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明確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各部門職責分工及各項工作措施,近年來環境空氣質量得到明顯改善。2018、2019年優良天數都在300天以上,達到國家和省要求的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0%以上的目標。
一是全力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成立了吉林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統一指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多次召開會議進行研究部署;組建專家庫,為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智力支撐。印發《吉林市生態環境保護職責規定》,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市委、市政府與各縣(市)區簽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并作為黨委、政府督查的重要內容,納入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相關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機制不斷完善。
二、實施建筑施工標準化管理。全面推進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化、常態化和長效化。每年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及管理制度,夯實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基礎性工作,開展建筑施工標準化考評工作,通過標準化考評專家庫抽取專家,采取雙隨機的監管模式,開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標準化大檢查行動,對我市市區及所屬各縣(市)在建工程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工作進行了量化考核,有效提高了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加強宣傳教育,推廣好經驗,利用QQ群,微信群不定時向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發送建筑施工揚塵管理重點內容及提示通知,推廣好的經驗做法。例如購置霧炮等降塵裝置定期噴淋降塵;使用綠網全覆蓋裸露場地;在工地出入口處設置車輛沖洗設置,設專人負責,防治車輛帶泥上路等。
三、加強散煤治理。一是開展全面排查,2019年7-8月,我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轄區內煤炭加工、銷售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情況、經營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吉林地區共有煤炭加工企業2戶,煤炭市場經營主體(含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有經營煤炭項目)1155戶;實際煤炭經營戶數184戶,其中散煤經銷戶150戶。2019年,完成變更取消煤炭項目17戶,注銷25戶,吊銷12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5份。二是開展煤炭質量抽檢。對煤炭加工企業開展煤炭質量抽檢,抽檢4批次,煤炭質量均合格;按照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安排,委托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組織實施開展2019年流通領域煤炭質量抽檢工作,全地區共抽檢流通領域煤炭30批次,其中4戶4個批次檢驗不合格,現結案3件,案值1.46萬元,罰沒款1.52萬元。三是開展全地區煤炭督導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四是加強煤炭經營戶行政指導。著重檢查經營行為,規范進銷貨臺賬,檢查煤炭進貨來源,銷售去向,不合格質量煤炭案件查處情況。根據實踐摸索,制定《煤炭經營進銷貨臺賬》范本,在全市進行推廣,通過臺賬進一步掌握煤炭進銷狀況,做到煤炭進貨來源、品種、質量(煤質檢驗報告)和數量,銷售去向等有據可查。印發《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煤炭質量監管的通告》,強化落實煤炭質量監管責任,教育和引導經營者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進、不存、不銷質量不合格煤炭,自覺守法經營。五是落實煤炭質量監管長效機制。落實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建立煤炭經營管理長效工作機制的通知》《關于加強煤炭經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健全完善整改措施,強化落實監管責任,定期開展煤炭加工、銷售市場主體排查摸底,掌握煤炭加工、銷售市場主體信息,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管工作,掌握監管主動權。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壓實工作責任,落實整改任務。
四、推動集中供熱清潔取暖。嚴控新增煤電項目,嚴把燃煤鍋爐準入關,縣級及以上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縣級以上建成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全部取締,削減煤炭用量。大力推廣煤改氣、煤改電、煤改生物質工程,我市清潔取暖項目共有220個,總投資11.7億元,已投產項目212個,其中生物質顆粒(壓塊)項目23個,生物質鍋爐供熱項目133個,天然氣儲氣項目2個,天然氣鍋爐供熱項目2個,電采暖項目51個,供熱面積42.8萬平方米。
五、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近年來我市積極發展秸稈綜合利用產業,逐步形成以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和秸稈能源化利用為重點,以秸稈肥料化利用為優先,秸稈飼料化利用為輔助,秸稈原料化利用和秸稈基料化利用為補充的多元利用格局。大力推進秸稈收儲加工點、成型燃料加工、秸稈發電、秸稈供熱試點、生物質鍋爐等裝備生產制造項目建設,持續推進秸稈有機肥料、秸稈優質飼料、秸稈食用菌基料、秸稈工業原料化利用水平,帶動秸稈綜合利用上下游產業鏈條協同發展。一是組織申報2018年第二批秸稈能源化利用補助專項資金項目。共有12戶企業及農村集體組織申報市級秸稈專項資金補助。二是實施秸稈綜合利用重點建設項目20個。其中:秸稈收儲項目5個,能源化利用項目10個,肥料化利用項目3個,基料化項目2個。2019年,項目完成投資1.3億元。三是推進村級秸稈收儲加工項目。2019年新成立收儲點12個,加工點6個,新成立秸稈收儲合作社7個。四是推進秸稈發電、熱電聯產項目建設。加快宏日新能源磐石開發區生物質熱電聯產一期項目建設。推動龍潭區、中新食品區、豐滿區及外縣市10個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前期工作,龍潭區、中新食品區、舒蘭市、樺甸市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已獲得核準批復。五是落實《吉林省秸稈綜合利用政策32條》。積極組織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金融辦等十個部門貫徹落實吉林省秸稈綜合利用32條政策,加大秸稈綜合利用扶持力度。六是編制吉林市秸稈綜合利用三年行動方案。根據省發改委文件要求,已編制完成《吉林市秸稈綜合利用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并下發至各縣(市)區,分解了秸稈“五化”利用目標和各縣(市)區任務目標,力爭2021年秸稈“五化”利用率達到81%,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100%。按年度落實任務,扎實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
我市將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期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經過長時間的不懈努力奮斗,持續改善空氣環境質量。
原標題:關于加強吉林市區大氣污染防治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