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政策法規】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精神,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云發〔2018〕16號)的部署安排,為鞏固提高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立足努力成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戰略定位,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要求,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統籌兼顧、系統謀劃、施策,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為建設中國美麗省份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標指標。經過3年努力,進一步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減少重污染天數,鞏固提高環境空氣質量,進一步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地級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保持97.2%以上,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大氣環保約束性指標,昆明市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9%以上,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力爭進入全國省會城市前3位。
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進產業綠色發展
(一)優化產業布局。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修訂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制訂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改、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
加大區域產業布局調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重點推動實施昆明、曲靖、紅河、普洱、德宏等5個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區及周邊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有色、鋼鐵等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加快推進昆明市主城區中國銅業有限公司等企業搬遷。2018年底前,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專項計劃并向社會公開,2020年底前完成16個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各州、市已明確的退城企業,要明確時間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產。
(二)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列入去產能計劃的鋼鐵企業,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燒結、焦爐、高爐等設備。
(三)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全面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土地、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整治方案。實行拉網式排查,建立管理臺賬。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列入整合搬遷類的,要按照產業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的原則,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樹立,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全省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
(四)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昆明市力爭2019年底前完成。
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實施火電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和工業硅煙氣治理,按照國家要求,到2020年,完成火電企業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完成全省工業硅冶煉企業煙氣脫硫工程建設。啟動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加強火電、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設施運行管理,確保治污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開展鋼鐵、建材、有色、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建立管理臺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深度治理,2019年底前,昆明市基本完成;2020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
推進各類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對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減少工業集聚區污染。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積極推廣集中供熱。有條件的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
(五)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壯大綠色產業規模,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培育發展新動能。積極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促進大氣治理重點技術裝備等產業化發展和推廣應用。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
三、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構建清潔低碳能源體系
(一)開展燃煤鍋爐和燃煤機組綜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2018年底前,所有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區基本完成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任務,到2020年底前,所有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完成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任務。
加大對純凝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技術改造力度,加快供熱管網建設,充分釋放和提高供熱能力,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在不具備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條件的地區,現有多臺燃煤小鍋爐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則建設大容量燃煤鍋爐。
制定工作方案,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對于關停機組的裝機容量、煤炭消費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允許進行交易或置換,可統籌安排建設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機組。
(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大力開發、推廣節能技術和產品,實現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因地制宜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加大綠色建筑推廣力度,引導有條件地區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鼓勵開展農村住房節能改造。
削減煤炭消費量,推進煤炭清潔利用。加快推進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全面推進城鄉“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建設。大力發展潔凈煤技術,實現煤炭潔凈燃燒。推進煤炭洗選和提質加工,提高煤炭產品質量,以曲靖市、昭通市、紅河州為重點實施選煤設施升級改造,組織開展煤炭化加工示范工程建設,實現煤炭精細化加工配送。禁止銷售和使用灰分、硫分大的散煤。
(三)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42%左右,全省天然氣消費總量達到32億立方米以上。有序發展水電,優化風能、太陽能開發布局,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加快省內天然氣支線和壓縮母站、衛星站、加氣站建設,完善城市燃氣管網和調峰儲備體系,到2020年,全省16個州、市全部實現用管道氣,省內天然氣主干線網架基本形成。大力推進天然氣利用,提高天然氣利用水平,推動綠色用能。在具備資源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縣域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及生物天然氣。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基本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
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16個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劃定范圍逐步由城市建成區擴展到近郊。各縣級市開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工作。各州、市要加強對禁燃區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