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背景
根據國際海事組織《2009年香港國際安全與環境無害化拆船公約》和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會議決議(MEPC.269(68))《2015年有害物質清單編制指南》和《歐盟1257/2013號法規》的規定及客戶要求檢測樣品中短鏈氯化石蠟SCCPs的含量。
服務內容
1.樣品量要求
常規量20g
2.有害物質管控法規及測試標準
物質 | 管控法規 | 測試標準 |
---|---|---|
短鏈氯化石蠟 | 《2009年香港國際安全與無害環境拆船公約》 歐盟(EU)1257/2013船舶回收法規 MEPC.269(68)《2015年有害物質清單編制指南》 《斯德哥爾摩公約》 907/2006(EC)法規 《化學品注冊、評估、和限制》(REACH) | US EPA 3550C:1996 &US EPA 8270D:2007 |
3.短鏈氯化石蠟
物質 | 設備部件 |
---|---|
某些短鏈氯化石蠟 | 不易燃塑料 |
4.船舶有害物質的管控閾值水平
材料 | 清單 | 閾值水平 | ||
---|---|---|---|---|
第I部分 | 第II部分 | 第III部分 | 參照MEPC 269(68) | |
某些短鏈氯化石蠟(烷類、C10-C13、氯基) | × |
|
| 1% (10g/kg) |
服務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