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青島船陸CBL高壓防爆風機船用離心通風機 是按照GB11799—89《船用防爆離心通風機》、GB3836—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中內容通用要求及2隔爆型電氣設備“d”的有關規定和現行的《鋼質海船入級和建造規范》的有關規定設計制造的。
2. 用途
可輸送含有易燃、易爆的混合性氣體或蒸氣,可輸送空氣,含有鹽霧的海洋空氣和含有油霧等腐蝕性空氣。
防爆通風機適用于抽除船舶上油艙、貨艙、泵艙、蓄電池艙、飛機庫、油漆間等場所含有易燃、易爆的混合性氣體或蒸氣,也適用于船舶其它艙室的通風換氣或陸上各部門的相應的場所。
青島船陸CBL高壓防爆風機船用離心通風機可配用50HZ、380V或60HZ、440V,YB-H系列隔爆型船用三項異步電動機或Y-H系列船用三項異步電動機。
3. 工作條件
爆炸混合性物氣體的艙室和場所。
環境溫度:-25℃ ~ +50℃
空氣相對濕度:≤95%
周期性搖擺:22.5°~ 45°
持續橫傾:±15°
持續縱傾:±10°
4.機構型式
防爆通風機有兩種結構,即I型(直聯式)
和II型(隔艙式)。整機結構,均為無火花型。
I型(直聯式)防爆通風機制成防爆電動機直接傳動式結構。葉輪直接裝在電動機軸上,機殼固定在防爆電動機法蘭上。
II型(隔艙式)為防爆通風機和電機分隔艙結構。由風機、傳動組、彈性聯軸器、電動機等組成。傳動組由軸承體、軸承、軸、銅環、密封填料等組成,能測溫加油。一端直聯防爆通風機,一端直聯隔艙壁。
防爆通風機為臥式、單級、單吸入和氣密式結構,也可制成立式結構。
防爆通風機可制成順時針旋轉(右轉)或逆時針旋轉(左轉):
逆轉(左轉)— 從防爆電動機端正視,葉輪逆時針方向旋轉,以“L”表示。
順轉(右轉)— 從防爆電動機端正視,葉輪按順時針方向旋轉,以“R”表示。
防爆通風機的出口位置按葉輪轉向制成以下幾種基本型式(見圖1)。根據需要,出風口位置允許采用按30°或22.5°變化的其它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