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醫院污水處理一體化設備、地埋廠家
1 工程概況
根據業主提供的項目污水排放的有關資料,現根據一般生活污水排放的污水性質進行綜合考慮,以國家相關的污水放標準為依據,確定有效的處理方案。為用戶提供較為理想的、投資省、處理效率高、使用方便的生活污水處理成套設施。本廠提供從設計工藝、設備制造、現場安裝、調試的一條龍技術服務項目。
2 設計依據、規范、范圍及原則
2.1設計依據及規范
1、建設單位提供的污水水質、水量等基礎資料;
2、《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 3096-1993);
3、《生活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
4、《低壓配電裝置及線路設計規范》(GB 50054-1992);
5、《電力裝置的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設計規范》(GB 50062-1992)。
6、《室外排水設計規范》1997年修訂(GB J 14-1987);
7、《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 J 15-1988);
8、《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 J 16-1987);
9、《給水排水工程結構設計規范》(GB J 69-1984);
10、《給水排水設計手冊》(1~11冊)。
2.2設計范圍
- 污水處理站的總體設計包括工藝、土建、電氣設計,不包括處理站外污水收集和輸送管道。
- 污水處理站的設計主要分為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理及處置兩大部分,同時避免噪音、臭氣等二次污染。
- 污水處理
調查研究污水的水質水量變化情況,選擇技術成熟、經濟合理、運行靈活、管理方便、處理效果穩定的方案。
- 污泥處理與處置
為防止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污泥須經穩定處理后再妥善處置。
2.3設計原則
2.3.1本設計方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規定,污水處理首先必須確保各項出水水質指標均達到規定的污水排放標準要求。
2.3.2針對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采用簡單、成熟、穩定、實用、經濟合理的處理工藝,以達到節省投資和運行管理費用的目的。
2.3.3處理系統運行有一定的靈活性和調節余地,以適應水質水量的變化。
2.3.4管理、運行、維修方便,盡量考慮操作自動化,減少操作勞動強度。設備選型采用通用產品,選購的產品在國內應是技術*、質量保證、性能穩定可靠、工作效率高、管理方便、維修維護工作量少、價格適中及售后服務好的產品。
2.3.5在保證處理效率的同時工程設計緊湊合理、節省工程費用,減少占地面積,減少運行費用。
2.3.6設計美觀、布局合理、降低噪聲、消除異味及固體廢棄物,改善污水站及周圍環境,避免二次污染。
3 設計水量與水質
3.1設計水量
建設單位提供的本工程污水處理量為400m3/d,確定設計生活污水處理流量為:Qh=20m3/h。
3.2設計水質
根據類似生活污水的水質情況,設計廢水水質見下表:
設計水質一覽表
序號 | 項 目 | 進水水質 | 出 水 | 平均去除率 |
1 | CODcr | 500mg/L | ≤150mg/L | ≥85.00% |
2 | BOD5 | 300mg/L | ≤20mg/L | ≥92.00% |
3 | SS | 200mg/L | ≤20mg/L | ≥76.67% |
4 | 氨氮(NH3-H) | 40mg/L | ≤15mg/L | ≥62.50% |
5 | PH | 6~9 | 6~9 | / |
設計出水水質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一級排放標準。
4 處理工藝的選擇
4.1污水水量與水質情況分析
- 本項目污水來水不均勻程度較高,水質、水量變化較大(KZ=2.0),由于水量與水質具有較大的不均勻性,因此必須考慮設置均質均量的調節池。
- 本類廢水BOD/COD值約0.5,可生化性較高。
- 排放要求中對氨氮指標有要求。
- 根據環保部門對生活污水排放的要求,本污水處理工藝除了去除有機物外還應能去除氨氮,使出水達到排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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